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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发中南大学《关于做好我校教师2017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青橄榄网络    时间: 2017-9-29 20:12
标题: 转发中南大学《关于做好我校教师2017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各部门:现将中南大学《关于做好我校教师2017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予以转发,请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老师积极申报。
申报材料(《单位推荐意见》,需科室主任签字,见附件1;《2017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推荐人员基本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材料)请于12月27日下午5:00前交至人力资源部(综合楼215室),电子版发至邮箱:xy3yyrc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姜芬,宁文雅
联系电话:88618642
办公地点:综合楼215室(人力资源部人才培养办)
电子信箱:xy3yyrcb@163.com
湘雅三医院人力资源部
2016年12月22日

关于做好我校教师2017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现已开始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选派计划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计划在全国范围内选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3500人。
具体申报类别、申报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信息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sc.edu.cn/article/709)查看2017年申报指南及章程。
2材料提交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要求的老师进行申报,并将本单位《2017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交人事处(校本部一办公楼304)。
拟推荐人员名单经学校审议后,将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入选者再按要求(具体要求另行通知),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提出申请。
3注意事项(1)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凡未能按期派出者,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2)学校原则上不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请各申请人务必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确保能在资格期限内按时派出。
(3)如需申请本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必须先参与本次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的选拔(具体申报事宜另行通知)。
(4)留学人员须每3个月向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同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平台报留学基金委和驻外使(领)馆;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须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
(5)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均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请计划申请2017年上述项目的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在联系邀请函时,明确派出时间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中南大学人事处
2016年12月21日

三院英才 ∣湘雅三医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关注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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