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uz! Board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72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申报2021年中南大学在读研究生赴国(境)外学习资助项目的通知

[复制链接]

64

主题

66

帖子

262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26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2-4 12:07: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style="visibility: hidden;">
                    
                    
                    
                    
                    

各二级培养单位及有关研究生:根据《中南大学在读研究生赴国(境)外学习资助管理办法(试行)》(中大研字〔2019〕26号,附件1),2021年学校将继续实施在读研究生赴国(境)外学习资助项目,同时增设“高层次领军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高层次项目”),用于重点资助“双一流”建设学科,从即日起开始报名。高层次项目由二级学院申请立项,立项申请获批后再由学院组织推荐个人申请,具体要求按照“高层次人才项目实施方案”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时限
资助对象为全日制全脱产非定向在读研究生。访学时间至少3个月,硕士生最长资助6个月,博士生最长资助12个月。高层次项目资助时长以立项批复为准。
以下情况不列入资助范围:
(一)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基金资助;
(二)已获学校3个月及以上出国(境)项目资助;
(三)正在国外学习、持有国外长期居留证;
(四)已获国外奖学金资助;
(五)处于毕业年级的研究生原则上不资助。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资助内容参照《中南大学在读研究生赴国(境)外学习资助管理办法(试行)》(中大研字〔2019〕26号)和《中南大学高层次领军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执行。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分为三个类别:第一类为硕士生及赴国(境)外访学时长少于6个月的博士生;第二类为赴国(境)外访学时长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博士生;第三类为高层次项目申请人。学生个人申请及学院审核环节均须在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5月31日完成。
相关申请流程分别如下:
(一)硕士生及访学时长少于6个月的博士生
1、本人申请
学生在规定时间登录http://studyabroad.csu.edu.cn/进行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操作指南请见附件3:
(1)校内导师推荐信;
(2)外方导师或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信,须注明起止时间,明确出访期限;
(3)外语水平证明参照国家标准(托福、雅思、六级或外导出具的正式语言证明均可);
(4)在读期间成绩单;
(5)已获科研成果;
(6)所有材料请上传pdf版本,接受电子签名。
2、学院审核
导师、助理、学院主管领导在规定时间登录http://studyabroad.csu.edu.cn/admin/进行审核,操作指南请见附件3。
3、专家评审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助名单。列入资助计划后,研究生院通知受资助研究生着手办理相关手续。
(二)访学时长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博士生
1、提交CSC公派项目申请材料与学校项目申请材料
申请人根据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的通知(http://iecd.csu.edu.cn/info/1122/8254.htm)提交CSC公派项目申请材料,按照第一类申请人的申请流程提交学校赴国(境)外学习资助项目的申请材料。
2、CSC公派项目校内初选
学校审核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公示公派项目校内初选通过名单。
3、学校项目审核
若申请人未通过公派项目校内初选或通过公派项目校内初选但未通过留学基金委审核,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其材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助名单。
(三)高层次项目
二级学院立项申请评审通过后,由学院组织学生完成个人申请(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CSC项目)。
个人申请阶段:
1、学生在规定时间登录
http://studyabroad.csu.edu.cn/进行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操作指南请见附件3:
(1)校内导师推荐信;
(2)外方导师或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信,须注明留学起止时间,明确留学期限;
(3)外语水平证明参照国家标准(托福、雅思、六级或外导出具的正式语言证明均可);
(4)在读期间成绩单;
(5)已获科研成果;
(6)所有材料请上传pdf版本,接受电子签名。
2、学院推荐
二级学院高层次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studyabroad.csu.edu.cn/admin/进行审核推荐,操作指南请见附件3。
3、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个人材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助名单。列入资助计划后,研究生院通知受资助研究生着手办理相关手续。



四、特别说明
(一)对于列入学校资助计划的学生,学校将严格按照公示名单上的资助时长进行资助。受资助人不得自行变更出访机构,不得自行提前结束项目,赴国(境)外学习结束前不得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二)赴国(境)外访学时长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博士生必须先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项目(高层次项目除外)。
(三)国家公派项目落选的学生若有意向报名学校项目,请在系统中勾选“同意参加学校奖学金项目”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若申请材料与申请公派项目时的材料相比有变动,可提交改动后的最新申请材料)。
(四)其他事宜按照《中南大学在读研究生赴国(境)外学习资助管理办法(试行)》(中大研字〔2019〕26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项目咨询
联系人:校本部三办308室李老师
电话:0731-88836590
邮箱:31190140@csu.edu.cn;
高层次项目联系人:校本部图书馆207室张老师、欧阳老师
电话:0731-88830540
邮箱:ied-csu@csu.edu.cn。
附件:
1.《中南大学在读研究生赴国(境)外学习资助管理办法(试行)》(中大研字〔2019〕26号)
2.《中南大学高层次领军人才国际合作培养实施方案》
3. 系统操作指南




识别二维码,关注我们

文案来源:中南大学研究生院
编辑:鹿红媛
责编:胡丽乐 李欢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Comsenz Inc.  

GMT+8, 2025-9-13 21:44 , Processed in 0.254257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